桂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
桂贵路(广场至郁江路路口)路段的通告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桂贵路(广场至郁江路路口)路段进行严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桂贵路(广场至郁江路路口)非停车泊位和非划定的停车区域停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二、在桂贵路(广场至郁江路路口)道路停放车辆时,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且不得超过限时停车标志、标线标明的时间,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二轮车辆不得在汽车停车泊位内停放。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二轮车辆应当在二轮车停车区内车头朝向街道整齐有序停放,前轮紧贴前方停车区域边沿线,未按规定停放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移。
三、严禁擅自损坏、增减、涂改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栏等交通设施;严禁私自以设置围挡、占道经营、堆放障碍物等方式妨碍他人正常停放车辆。违者依法予以从严处罚。
四、凡阻碍、妨害本通告实施的,由城市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桂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