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人民防空预警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到10时15分,在我市中心城区统一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秩序。
特此通告。
桂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