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经市委宣传部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市融媒体中心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机务人员1名、记者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责任心强,工作有热情,职业道德良好;
4.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相关媒体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40周岁。
5.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专业不限,有电工技术、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具有较熟练的拍摄技巧、短视频制作能力。
6.经录用后,需签订聘用合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和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应聘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3.地点:桂平市城区桂贵北路110号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原市广播电视台大楼五楼)。
(二)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和证件,对通过初审、取得正式报名资格的人员,以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组织考试
主要考查考生电工技术、短视频拍摄和剪辑制作水平。
(四)确定人选
将考试成绩前2名列为考察人选。通过市融媒体中心讨论确定2名拟聘用人选,并报市委宣传部审定。
体检:进入考察人选范围的前2名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五)公示
对确定的体检合格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
(七)聘用期限及待遇
聘用期间: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八)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市融媒体中心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一)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二)被聘用者违反市融媒体中心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工作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值班工作的;
(五)被聘用者思想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单位形象的;
(六)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招聘期间,如有作弊、造假、体检不合格、报考者主动放弃、考察审核不通过,或者隐瞒重要个人事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本公告由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75-3397618。
桂平市融媒体中心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