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桂平市城乡居民朋友:
为了避免未参保群众因没有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造成个人承担缴纳的费用增加以及因病就医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现提醒如下:
根据《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服务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文件规定:
一、正常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2023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350元/人·年)。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将不能享受当年财政补助政策,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640元)和个人缴费标准部分(350元)的合计费用(990元/人·年)。
二、新生儿参保缴费:①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生后不超过三个月(90天)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350元/人·年);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生后超过三个月(90天)才参保缴费的,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640元)和个人缴费标准部分(350元)的合计费用(990元/人·年)。
请未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于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可通过扫描右下方二维码或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并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点击“税务缴费”后按提示进行缴费。如果尚未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的,可通过扫描右侧二维码关注“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医保大厅--业务办理--城乡参保登记或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进行参保信息登记,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或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即可从税务渠道进行缴费。
桂平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咨询电话:0775-3394566。
桂平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咨询电话:0775-3378878。
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
桂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