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生态环境、缓解旱情、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增加水库蓄水,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我中心将从即日起组织开展火箭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有合适的天气条件过程均可能实施火箭人工增雨作业。
二、作业地点: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作业站点,设在紫荆镇、蒙圩镇、南木镇、社步镇、石龙镇、木根镇、西山镇。
三、注意事项:人工增雨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火箭弹采取塑钢制作,弹长145厘米,直径8厘米,弹身写有“WR—98型增雨弹”字样,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群众如发现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立即报我中心(桂平市气象局)或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转我中心处理,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四、桂平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3382411。
桂平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