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此次强降雨与前期降雨高度重叠,不少地方反复受灾,根据目前统计的灾情情况,按照《桂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经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并报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领导批准,决定自6月13日上午9时15分启动桂平市自然灾害救助 IV 级应急响应,中止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桂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