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桂平市人民法院干警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号召,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同时,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落实各项司法便民举措,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近日,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在一起股东出资纠纷案件中为提高送达效果,确保案件准时开庭,将相关开庭文书送达田间地头,亲手交至被告手中,便民的同时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7年2月,桂平市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被告李某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1700多万,持股比例45.5%,但李某一直没有缴清其认缴的出资。2019年6月起,因认缴出资迟迟没有到位及经营不善等原因,该公司不得不停产停业。经股东会多次决议催促,李某对认缴出资缴纳要求始终无动于衷,为了清偿债务争取早日复工复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3月,公司向桂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一次性缴清所认缴的全部出资款。
桂平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按照原告公司提供的地址和电话却始终联系不上被告人李某,开庭通知及相关文书送达面临困境,眼看开庭时间越来越近,案件庭审即将受到影响,该院民事审判二庭送达小组加大送达力度,经多方查询,终于打听到被告李某现在平南县丹竹镇某村屯。6月15日,送达小组当即赶赴该村屯,在村民的指引下于田间地头找到被告李某,将开庭文书直接送达李某手中,并口头告知其应诉相关事项。
送达难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常常遇到的难题,桂平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便民、为民的宗旨和理念,想方设法提高送达效率,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秩序,维护司法权威。(许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