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动心为民所系 司法救助救急也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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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三级检察机关到桂平市寻旺乡召开李某明司法救助听证会,听证会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姜桂莲主持,桂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联代表,有关乡镇领导及司法救助申请人家属到场参加听证。

案情回顾:2020年3月的一天,周某酒后驾驶车辆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车,与李某荣驾驶的搭载李某明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荣、李某明受伤的交通事故,后李某荣传经送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李某明为重伤二级。桂平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年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周某赔偿约16万、保险公司赔偿2.9万元给李某明。但实际周某仅赔偿了约6万元给李某明,无法履行剩余赔偿金额。李某明向法院执行了强制执行,但因周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无法执行。沉重的医疗负担和生活负担使得李某明一家陷入了困境。自从案发后,李某明共花费医药费共花费了约24万元。桂平市人民检察院救助了李某明2万元。保险公司的赔偿2.9万元已到位。除大病报销外,费用缺口还高达11万元。现李某明瘫痪在床,无法正常生活。李某明有一双儿女,儿子李某聪,是某职业中学在校学生,现休学在家照顾父亲:女儿李某,是小学在校生。案件发生后一家人就彻底没有了收入来源,李某明没有固定住所,为了方便看病,在桂平市寻旺乡租房子暂住,家庭生活困难。

桂平市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代表)李本荣:这次这个司法救助工作以及公开听证工作我是非常认可的,既能让很多因案致困的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也能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带来的司法温度以及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申请人家庭情况、救助理由和依据以及拟处理意见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发表各自的意见和看法,并就司法救助有关的资金监管方式和多元化救助方式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协调与探讨。依法规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式地制作了救助计划,充分考虑了申请人的实际需求,传递检察温度,彰显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最后,与会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

受害人亲属(妹妹) 李某:非常感谢政府和检察机关对我们家庭的帮助,通过参加这次听证会,让我们切切实实的了解国家司法救助的流程,以及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渠道申请救助,为我们的家庭解决很多很多的问题与困难。

据记者了解,检察听证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矛盾化解的一种重要案件审查活动,通过公开听证,让外部监督力量更多的参与到司法工作中来,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提升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下一步,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力度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刘开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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