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拓展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桂平市委、市政府坚决把疫情防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连续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等会议研究部署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先后印发《桂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2021年第1号》《关于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贵港市、桂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等文件通知,严格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底线,坚决守护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落细,桂平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组成由处级领导担任组长的8个督查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十二个强化”、“十个严格”要求,深入各乡镇、各相关成员单位、卫生医疗机构、学校、村(社区)、冷链食品及冷库、超市等重点场所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责任落实、干部纪律作风等情况,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
在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督导,及早发现问题,及早督促整改,及早堵塞疫情防控漏洞。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督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监督闭环。对复杂问题统一汇总,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领导小组报告,并落实专人全程跟踪督办直至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极应对、拖延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市纪委监委将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责任,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目前,督查组共督查了10个乡镇、8间卫生院、12个村(社区)、9所学校和20间超市商铺等。发现个别村(社区)、农贸市场、乡镇卫生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一些超市商铺、诊所、药店、酒家等未能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一些学校、农贸市场、商铺等疫情防控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3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并转相关乡镇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扛起政治责任和担当。(桂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