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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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关注什么,监督工作就重点安排什么。通过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推动了脱贫攻坚圆满收官。”11月5日上午,桂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戴晓辉就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向桂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桂平市监察委员会首次向桂平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桂平市人大常委会对听取和审议桂平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高度重视。会前,桂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作专题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为审议桂平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充分准备。

戴晓辉就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向桂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

“桂平市监察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突出抓好‘三破三立一模式’,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戴晓辉在报告工作中表示。2018年以来,桂平市监察立案446件,结案442件,给予政务处分44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重点查办了利用专业合作社套取国家资金的系列窝案串案。2021年4月,桂平市纪委监委获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专项报告指出,桂平市监察委员会突出重点,统筹谋划,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监察监督,推动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破难点,紧盯扶贫项目、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小专项”推动“大专项”。抓机制破板块,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以各个系统为“协战板块”,深化“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抓作风破顽疾,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年活动,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坚持精准施策,充分利用“四位一体”监督体系,着力找准问题。对扶贫领域案件进行提级审理,提高问责精准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制度一批,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机制;创新打造“12233”模式(1份处分决定书、2个讲堂、2个曝光平台、3份建议书、3级廉政示范点),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

专项报告指出,下一步,桂平市监察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精准监察,强化以案促改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桂平新征程、加快建设现代化特色产业基地和滨江山水文化旅游名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梁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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