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16.2亿元光伏发电项目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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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位于我市大湾镇总投资16.2亿元的国家电投光伏发电项目开始动工建设。该项目把发电与农业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既能发电产生效益,又能从事农业生产的模式,更好地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年来,为落实"双碳"目标、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大湾镇政府充分利用当地的土地资源,真正实现了通过光伏发电照亮乡村振兴路。

据了解,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桂平市大湾镇,项目总投资16.2亿元,规划用地面积8000亩。建设周期为36个月,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计划投资8.2亿元,建设150MW。二期计划投资8亿元,建设150MW。项目建成后,总发电量100亿KWH,产值约40亿元,上缴税收5.5亿元。据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实行农光互补模式,将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两者结合起来,构建板上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板下则应用为种植、养殖,实现具有发电能力,又能从事农业生产的模式,能更好地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动工建设,对于我市节约常规能源、保护自然环境、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广西国电投浙桂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吴峻:非常高兴这个项目能够落地咱们桂平市,这个项目总的投资应该在16.2个亿,一期投资大概超过8.2个亿。我们准备今年全容量投产,投产之后,我们一期、二期加起来25年运营期,总的营业收入大概能达40个亿,给地方贡献的税收每年能够超过3000万。非常希望通过这个光伏项目,实现政企之间的合作,然后也给地方经济注入活力,为乡村振兴作出我们央企的贡献。

在国家电投光伏发电项目进驻大湾镇后,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工,大湾镇党委、政府以企业需求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成立大湾镇国家电投光伏发电项目土地流转工作专班,设立纠纷协调、土地供应、政策宣传、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5个工作组,分人分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由于大多数农户白天忙农事,大湾镇主要领导带队和有关工作人员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召开19次户主、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宣传该项目的优势;讲解项目土地租金、租期等内容;消除村民对人居环境的顾虑。因项目所用土地涉及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为尽快调解好村民的纠纷,确保土地顺利流转,全镇工作人员入户了解情况37次、召开纠纷调解会8次。截至目前,大部分纠纷也调解完毕,为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桂平市大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覃海妮:这个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用地4000亩,我们现在已经流转了3000多亩。我们将继续加大土地流转的力度,为企业提供“妈妈式”的服务。施工期间预计为当地群众提供200多个就业的岗位,现在群众也是非常支持。(龚旭山  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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