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西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4号)要求,现公布那坡县、靖西市、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东兴市、防城区、大新县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上述8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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