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武率执法检查组对桂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桂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桂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陆建军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别到广西源安堂药业有限公司、中沙镇上国村等地开展检查,并与我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座谈,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实施情况。桂平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有效促进了桂平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林武要求,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核心和本质要求,特别是“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繁荣发展。要高度重视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实现同心共筑中国梦。要加强对国家民族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团结的相关重要思想论述的宣传,让各民族了解国家政策,享受到国家的政策,知晓党中央对民族团结和地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让边远少数民族对国家政策了解得更加透彻。(李林峻 周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