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贵港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月10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贵港市区召开,督察组组长吕洁、副组长刘中奇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讲话,贵港市委书记朱会东进行进驻动员,贵港市委副书记、市长林海波主持会议。
吕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求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纳入“1+1+4+3+N”目标任务体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绿色发展实现更大进展作出部署安排,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自觉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
吕洁要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广西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吕洁强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的政治检查,是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广西发展大局,着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工作,严禁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行为,力求最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环境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本次督察将重点关注被督察对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情况;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指示批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情况;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动减污降碳优生态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及处置,着力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朱会东表示,这次督察与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融合,既是对贵港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检验,也是对贵港市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的系统检查,对贵港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贵港市各级各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配合好督察工作,从严从快落实问题“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下大决心、下苦功夫“清存量、遏增量”,坚定开门整改、接受监督,全力推动贵港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快形成贵港市“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持续擦亮“生态宜居贵港”名片,为新时代贵港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为奋力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贡献贵港力量。
会上,刘中奇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其他人员、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贵港市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党政领导通过视频会议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3年10月10日—2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5—4358866,专门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A019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桂平市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蒙鑫淼,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李进清,市直、中区贵港直驻浔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在我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贵港新闻网 桂平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