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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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桂平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培训。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政军出席会议并领学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是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制定。适用于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

蒋政军指出,这部法律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是关系国计民生和亿万农民福祉的一件大事。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法治建设,全市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这部法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浓厚的乡村振兴法治氛围,切实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

蒋政军强调,我们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领悟要义,才能更好地指导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中,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在推进工作时要注意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受益者,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度;同时要吸引高学历人才、技术人才回村;要保护历史文化建筑,不要大拆大建,注意体现少数民族特色与地域特征;坚决做到贯彻落实依法治市,以法律为纲领。(李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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