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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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至12日,桂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凌明率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市人民检察院、蒙圩镇、寻旺乡、西山镇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调研组还到龙门工业园区现场查看了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在调研座谈会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鹏向调研组汇报了2020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大气污染防治、江河湖水域治理、土地资源保护、生物资源保护等领域的检察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步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提出工作思路。参加调研的相关单位代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发言,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全面推开林业资源保护、助力河湖生态环境整治、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工作,在守护公共利益中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担当新作为。乡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大普法宣传,提高市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大力营造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频共振,凝聚保护公益的共识与合力,坚持打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全面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蒋礼秋  周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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