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7 10:08:42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始终把青少年普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深化“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辖区内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意识。同时,各相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7年,我市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荣誉称号,成为广西获此殊荣的13个县(市、区)之一;有19个学校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法院、检察院等4个单位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35名个人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2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辅导员”,174名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奖”。2019年,我市2名同志获评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成效,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我市将总结经验、巩固成效,以脱贫攻坚、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等为重点,构建普法教育新格局。(刘开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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