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1 9:38:30 来源: 作者:曹觉蓓 责任编辑:
2019年10月16日上午,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文龙等13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这是桂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开庭审理的涉黑案件。该案由桂平市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军担任审判长,桂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海德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黄文龙、朱仁聪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有序组织成员实施组织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桂平市城区及周边地区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文龙、朱仁聪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社会影响大,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100余人到庭旁听。
据了解,整个庭审预计将持续三天。同案的其他6名未成年被告人将由该院作为另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两案将择期宣判。(曹觉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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