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8-27 11:29:24 来源: 作者:黄睿 尹瑞林 责任编辑:
日前,桂平市消委会受理了一起汽车消费投诉,消费者于今年3月份购买了一台北京现代汽车,当时汽车销售公司隐瞒了新车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碰撞的情况,将问题车辆卖给了消费者。几个月后,消费者发现问题与商家协商不成诉至桂平市消委会。经组织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汽车销售公司向运输物流公司要求赔偿同款新车一辆,同时赔偿1.5万元人民币给消费者。
桂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一要仔细验车,提车时最好找懂汽车专业知识的人一同前往,注意检查车况,了解车辆信息、售后服务保障等内容。二要签订购车合同,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内容,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有明确约定。三要保存好发票、单据,维修记录等以便事后维权之用。(黄睿 尹瑞林)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桂平广电网
时间:2019-8-27 11:29:24,点击:0
上一篇:桂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桂平市首例污染环境案最近更新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