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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2021年第3号)
各县(市、区),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党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牢牢守住“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动报备和健康管理
来自广东省各地中高风险地区和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区(县)来贵返贵人员,来贵返贵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贵后必须立即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并通过微信扫目的地“门牌码”,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来贵返贵人员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超过7天但不足21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抵桂超过21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区(县)来贵返贵人员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抵桂超过7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若阴性,实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追踪排查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原则,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防疫“门牌码”、“五户四联”和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迅速组织公安、通信管理、文旅、卫生健康、大数据、交通等部门对广东省来贵返贵人员进行排查和分类、分级管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近期广东旅居史进行排查,并将结果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人员排查和管理起始时间统一为2021年5月8日。
三、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医院、车站、商场、市场、歌厅、影院、小区等公共场所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安排人员在入口处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对密闭场所进行定期消毒,督促服务区域内群众落实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举办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确需举办的,必须从严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四、加强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广东省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区(县),尽量不前往广东省其他地区,出行前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形势并做好评估。来贵返贵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佩戴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将疫情防控政策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发布,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络新媒体等媒介,组织整合电子屏、宣传广告牌、工地围栏、宣传栏、宣传车、“乡村大喇叭”等各类资源,加大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防护意识,营造“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电信运营商要发挥平台作用,发短信提醒广东来贵返贵重点人员主动报备。
六、严肃追究违法违纪责任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做好来贵返贵人员排查和监督工作。广大市民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可直接拨打市政府热线12345进行举报,对因履职不力导致辖区内发生疫情扩散问题或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及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快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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