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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桂平市检察院组织刑事救助组到木乐镇四合村沙泥屯,为刑事被害人李锦华送去司法救助金。
据救助人员反映,李锦华在2014年1月29日因与同村村民发生争执,在争执打闹中被打倒在地,导致后脑出血。3月7日,案件移送桂平市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初步了解案情后迅速派遣调查人员对李锦华家进行走访调查。
桂平市检察院控申科 科长 李开忠:我们走访了案件的刑事被害人李锦华家庭,了解到被害人李锦华没有妻室,家有80岁的老母亲,还有一名养女。由于案件特殊,刑事被害人李锦华无法通过诉讼及时得到经济赔偿。了解情况后,我们检察院迅速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请,对李锦华实施司法救助。
据了解,今年以来,桂平市检察院积极参与平安桂平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检务公开活动,把服务窗口延伸至广大干部群众身边,为服务民生提供最便捷的渠道,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
桂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慧芬:我们桂平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出发,走进群众,贴近群众,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难题。(蔡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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