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5-30 10:57:19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最近,桂平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禁止在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对违犯通告规定的,市政府将采取措施严厉打击。
通告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等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进行建设必须依法申请并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三证”,才能进行建设,否则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凡在大藤峡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未取得合法用地、合法建设手续而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市政府将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并依法强制拆除。
通告对大藤峡工程建设征用地范围内,买卖或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将给予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等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共产党员或国家干部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买卖土地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潘日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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